114年流感疫苗「新北市自購」接種對象

一、接種對象:非中央公費流感對象,但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,持相關佐證資料,可接種新北市自購流感疫苗

新北市自購公費流感接種對象
 (請攜帶
健保卡、佐證資料)
接種對象 檢附佐證資料
1 設籍新北市之低收、中低收入戶 身分證及新北市核發之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
2 設籍新北市身心障礙者 身分證及新北市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
3 協助衛生單位服務之第一線相關人員
(新北市警察局、環保局、區公所等協助衛生單位之第一線人員)
識別證或工作證明文件
4 新北市產後護理之家之非醫事工作人員(直接照顧者) 工作證明文件
5 新北市轄內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所屬之直接照顧者及專業人員 識別證或工作證明文件
6 新北市客運公車司機 工作證明文件
7 設籍新北市6歲(含)至18歲(含)
未於114 年註冊入學者
身分證明文件(現場填寫聲明書)
8 新北市國小~五專之49歲以下教職員工 新北市學校開立之補接種通知單

 

二、接種地點:

1. 板橋區衛生所:星期一~五 上午8:30~11:00 (國定假日休診)

2. 合約醫療院所有提供新北市自購疫苗的流感疫苗合約院所,請至新北市衛生局網站查詢(建置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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