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左流右新」10/1起,流感疫苗及新冠疫苗(JN1)開打了! (開放對象說明及攜帶佐證資料)
★衛生所服務時間:星期一~五 上午8:30~11:00 (為提供良好的服務品質,將視現場情況限號,號碼牌8:00開始發放,發完為止!)
★提供疫苗類別:成人/幼兒流感疫苗、成人/幼兒新冠疫苗(莫德納JN1)、長者肺炎鏈球菌(13價、23價)
★流感/新冠疫苗分階段開放接種,請攜帶健保卡及佐證資料,未備齊佐證資料,恕不提供接種服務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!
★每日提供之流感疫苗品牌,將於前一日下午5:00前,公告於衛生所門口。
新冠及流感接種對象 (請攜帶健保卡及佐證資料) | |||
階段順序 | 疫苗種類 | 實施對象 | 檢附佐證資料 |
第一階段 (10/1起) |
流感疫苗 + 新冠疫苗 (JN1) |
65歲以上 | 無 |
55-64歲原住民 |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| ||
長照機構工作人員 (含居服員) |
在職證明或工作證 (不能只帶長照小卡) | ||
孕婦 | 孕婦健康手冊 | ||
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| 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戶口名簿 | ||
高風險慢性病 | 治療證明、藥袋或健保雲端存摺(疾病診斷別如附件1) | ||
BMI>=30 | 現場量測身高體重 | ||
罕見疾病 | 健保卡若無註記者可出示以下文件: 1. 罕見疾病基金會或肌肉萎縮症病友協會出具之證明 2. 罕見疾病診斷證明書 3. 重大傷病證明紙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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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傷病 | 健保卡若無註記者可出示重大傷病證明紙卡(效期內) | ||
執業醫事人員 | 執業執照 | ||
醫療院所非執業醫事人員 | 同時出具勞保及健保投保證明(投保單位需為醫療院所) | ||
衛生局、消防隊、第一線海巡、國際機場、港口入境關務人員 | 在職證明或工作證 | ||
動物防疫人員 | 在職證明或工作證 | ||
居家保母 | 社會局核發之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(效期內) | ||
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| 在職證明或工作證(含職稱) | ||
國小~高中/職、五專1至3年級學生 | 校護開立之補接種證明 | ||
滿6個月至入學前幼童 | 無 | ||
新北市市自購對象 | 市自購疫苗接種對象說明及攜帶文件,請見附件2 | ||
第二階段 (11/1起) |
流感疫苗 | 50~64歲 | 無 |
新冠疫苗 JN1 |
滿6個月以上民眾 (未列在第一階段對象) |
無 |